首先,對孕前有焦慮癥病史的孕婦,在步入孕期后,建議給予一定的藥物維持,防止焦慮癥的復發。
其次,對于存在焦慮和抑郁相關危險因素的孕婦,如過去有死胎史、缺乏社會支持、妊娠合并癥等,應該給予特別的關注,加強隨訪,并提供咨詢和心理治療。
尤其要加強孕產期的相關醫學知識的了解,鼓勵孕婦增加和婦產科的醫生的交流,增加丈夫和家屬的防護知識,要重視孕婦精神上的需要,有耐心的傾聽孕婦的訴說,給予必要的幫助,這樣才能使得孕婦減輕孕期的焦慮,進一步減少焦慮癥的發作。
另外,要加強普通孕婦對預產期過程的了解,加強和家人、朋友以及醫生的愉快的溝通。此外,就是在臨產以前,做一些健康的活動,比如做一些繪畫、唱歌、散步等活動,也有利于預防焦慮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