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體的組織不同及再生能力也不同,這是生物在進化過程中形成的。人體細胞的再生能力可分為三類:
一、不穩定細胞,例如口腔、胃腸道、呼吸道、泌尿道、生殖道等處的粘膜上皮細胞,皮膚的上皮細胞以及骨髓和淋巴組織的造血細胞,此類細胞正常時就在不斷增生更替衰老死亡細胞,所以在損傷后很快就會恢復。
二、穩定細胞,例如肝腎等上皮細胞、成纖維細胞、成骨細胞、成軟骨細胞、血管內壁細胞等,此類細胞再生理情況下不繁殖但在遭受損傷后仍可再生,所以肝切除部分后能再生修復。
三、固定細胞,例如神經細胞、心肌細胞等,此類細胞幾乎完全沒有再生能力,死亡一個就減少一個。所以腦組織和心肌壞死后只能有瘢痕組織來的,當然這種瘢痕組織不具有原來組織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