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有以下幾步:
第一步散瞳,十二歲以下的兒童常用的散瞳藥物是1%的阿托品,在驗光前三天使用,每天三次,有些兒童需要連續(xù)使用七天。
第二步驗光,采用客觀驗光法,這種方法不需要由孩子自己來判斷帶哪個度數的鏡片看得清楚,而是由驗光醫(yī)生通過驗光儀得到客觀準確的屈光度數。
第三步插片,試鏡醫(yī)生根據驗光的結果,給孩子插片,觀察矯正視力情況結合孩子的主觀感覺,初步確定最適宜的鏡片度數。
第四步復驗,復驗時醫(yī)生根據初次驗光的結果結合兒童的年齡、居光性質、眼位情況以及孩子的主觀感覺等綜合分析,最后確定鏡片的度數。
第五步測量瞳距,瞳距的準確是影響眼鏡質量的一個重要因素,每個人在配鏡前都必須仔細地測量。
第六步選擇眼鏡框,選擇眼鏡框時要考慮眼鏡框的大小、材質是否適合孩子,孩子戴上眼鏡后會不會出現眼鏡下滑的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