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癥狀標準:
1、和陌生人交往的時候,患者持久的焦慮,有社交回避的行為。
2、和陌生人交往的時候,患兒可能對他的一個行為有自我意識,表現出尷尬和過分的關注。
3、對新的環境感到比較痛苦不適,哭鬧,不語或者是逃避。
4、患兒對這個家人或者是這個熟悉的人在一起的時候,社交關系是良好的。
二、嚴重程度的標準,已經嚴重的影響了社交功能或者是導致了交往受限。
三、病程標準,符合癥狀標準和這個嚴重標準至少一個月。
四、排除標準,兒童社交恐懼癥,不能是由于精神分裂癥,心境障礙,癲癇所致精神障礙,廣泛性焦慮障礙等疾病所導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