癲癇病的治療可分為控制發作、病因治療、外科治療、一般衛生及預防五個方面,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控制自己的發作,目前的主要以藥物治療為主,臨床上根據癲癇發作的類型選用抗癲癇藥物,一旦找到完全控制發作的藥物和劑量就應該不間斷的應用,另外用藥應該從小劑量開始逐量增加,這樣既能控制發作又不產生毒性,反應最小的劑量則為唯一的劑量。
換藥應該采用加用新藥即舊藥遞減的原則,不能驟停藥,不然會造成藥物的缺失引起急性的復發,目前多主張多用一種藥物,確定這種藥物失敗后,方可加第二種藥物,常用的藥物有卡馬西平、奧卡西平、拉莫三嗪以及加巴噴丁等等,另外可以進行手術的治療,對藥物無效則進行定向破壞手術治療,病發以前腦部切開術以及慢性小腦電刺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