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個就是和抗膽堿能藥物的相互作用,錐體外系癥狀是抗精神病藥物最常見的不良反應之一,尤其是服用一些典型的抗精神病藥物使其增加的明顯,為了減輕這一個不良反應,合并抗膽堿能藥似乎是一個常規。
臨床上以這個苯海索和這個苯甲托品比較常用,兩類藥物的合用雖然可以緩解椎體的外系癥狀,但也加劇了抗膽堿的副作用,并延緩抗精神病藥物的顯效時間,此外還可能會影響抗精神病藥物的血藥濃度,增加高熱的危險,并進一步損傷患者的認知功能。
所以一般情況下不主張早期合并抗震顫麻痹的藥,只有當出現了這個錐體外系癥狀,患者難以耐受的時候才會合用,但是一般也不會長期的飲用,劑量也不會過高。
第二個就是和其他的抗震顫麻痹藥的合用,這類藥物包括這個左旋多巴,金剛烷胺等等,在精神科極少應用,抗精神藥物和這個左旋多巴合用,會加重原有的精神分裂癥患者的癥狀,并且可能會降低左旋多巴的抗震顫麻痹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