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結核主要是化學藥物治療。常用的藥物有異煙肼、利福平、鏈霉素、吡嗪酰胺、乙胺丁醇和氨硫脲,應用化療應遵循以下五條原則;
一、早期。一旦確診立即用藥
二、連用。聯合應用兩種或兩種以上抗結核藥物,以保證療效和防止產生耐藥性,減少毒副作用。
三、適量。
四、規律。切忌遺漏和中斷。
五、全程。一般均需服藥一年方可停藥。
肺結核主要是化學藥物治療。常用的藥物有異煙肼、利福平、鏈霉素、吡嗪酰胺、乙胺丁醇和氨硫脲,應用化療應遵循以下五條原則;
一、早期。一旦確診立即用藥
二、連用。聯合應用兩種或兩種以上抗結核藥物,以保證療效和防止產生耐藥性,減少毒副作用。
三、適量。
四、規律。切忌遺漏和中斷。
五、全程。一般均需服藥一年方可停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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