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乳腺惡性腫瘤的患者來說,靶向藥物的治療一般不能代替全身靜脈化療。因為對于靶向藥物的治療來說,多是針對于患者個體差異進行抗腫瘤治療,但是對于全身靜脈化療來說,一般需要通過靜脈內化療藥物的輸注,以進一步殺傷患者血液之中以及淋巴液之中的腫瘤細胞,對于預防患者手術之后腫瘤的復發(fā)具有積極的意義。
另外,對于手術之后的患者來說,還需要進一步的根據(jù)基因檢測的結果以及免疫組化的結果,適當?shù)挠枰运舴业人幬锏闹委煟枰曰颊叻e極的內分泌治療。所以對于腫瘤的治療來說,多提倡腫瘤的綜合性治療,綜合治療之后,患者腫瘤復發(fā)或者轉移的幾率會大大的降低。
患者在手術之后的1年到1年半左右,需要考慮進一步的予以全身的PET-CT檢查,觀察患者其他身體部位是否有腫瘤轉移的可能。
以上方案僅供參考,具體藥品使用請結合自身情況在專業(yè)醫(yī)生指導下用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