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腺癌患者手術以后并不是懷孕的禁忌證,但是患者是否適合懷孕,要結合其病情來綜合的分析判斷。例如患者如果屬于三陰性乳腺癌,經過規范的手術切除,化療,放療等等,而經過3年以后,腫瘤沒有復發等情況,此時患者是可以考慮來懷孕。因為在3年以后,患者腫瘤復發的幾率就相對來說非常低。
而對于激素受體陽性的乳腺癌患者來說,如果在手術以后應用內分泌藥物治療,則不建議患者進行懷孕。因為懷孕的時候要停用內分泌藥物,而一旦停用內分泌藥物,患者腫瘤復發的幾率就要相應的升高。所以對于這種類型的患者來說,什么時機來懷孕要結合患者的病情,咨詢相關的專家來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