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之后多長時間可以下地行走,必須要根據具體骨折的部位,受傷的嚴重情況,以及治療的方式來綜合性評價的。
如果是下肢的足部、踝關節等地方出現骨折,沒有明顯的移位,只是通過外固定的治療來處理,通常受傷之后4~6周左右的時間,復查x光片,如果看到有骨折線模糊或者骨痂的生長,就可以開始拆除外固定,可以下地走路。
如果是脛腓骨或者是股骨出現骨折,這種情況下地走路的時間要相對長一些,必須要6~8周左右的時間。
如果是股骨頸,或者是股骨粗隆間出現骨折,可能要8到12周左右的時間,尤其是股骨頸骨折,即使通過正規的手術內固定治療,最快都要三個月至半年左右的時間,才能夠開始下地行走的。但是有一種特殊情況,如果是股骨頸骨折,做了人工股骨頭置換術或者人工髖關節置換術,手術之后最快3~7天左右,就能夠利用助行器來下地負重行走功能鍛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