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相關的規范和指南推薦,對于晚期的胃癌患者來說,標準的治療時間要持續4-6個月左右,因為化療方案的周期不一樣,例如有28天進行一次化療,也有14天進行一次化療,還有21天進行一次化療。所以對于28天進行一次化療的患者來說,可能需要進行4-6次的化療,而對于21天進行一次化療的患者來說,可能需要進行5-8次的化療。進行化療以后得到疾病控制以后,要定期進行復查來監測病情。
但是也有一種研究提示在上述的化療結束以后可以應用維持的治療方法從而來提高患者的生活質量,可以考慮口服氟尿嘧啶類的藥物,像卡培他濱,替吉奧膠囊等來維持治療,維持治療意思也就是說一直到患者副作用不能耐受或者出現疾病進展而停止化療。
以上方案僅供參考,具體藥品使用請結合自身情況在專業醫生指導下用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