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證明多數缺血性腦血管病不推薦常規使用抗凝治療,但在某些缺血性腦血管病,如有心源性栓塞的高風險人群,如房顫或下肢靜脈血栓的治療和預防是需要進行抗凝治療。
鑒于應用該類藥物引起出血的風險較高,因此在應用該類藥物前需查凝血功能,應用期間也必須定期監測凝血時間和凝血酶原時間,必要時還需監測全血細胞計數和大便潛血,低分子肝素安全性相對較好,而華法林引起出血的風險較高且與一些食物藥物間的相互影響較多。抗溶栓過程中抑制了機體的凝血功能使凝血時間延長,其主要副作用是出血,如皮膚黏膜出血甚至重要臟器的出血等,因此不僅在治療前要嚴格把握適應癥而且在治療過程中還需要反復多次查血,監測凝血功能以調整藥物劑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