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溺愛孩子、遷就孩子、過度保護為養育模式的家庭當中,父輩以及祖輩對孩子的生活往往是事事包辦、處處代替、關注過多。對孩子的要求,常常就是立刻的滿足。
在這樣的環境下長大的孩子,缺乏機會在生活當中鍛煉自己,面對挫折、克服困難這樣一種能力。遇事以后,往往會出現以自我為中心、任性、不能等待或者是延遲滿足,缺乏替他人著想的能力。
因為長時間嬌生慣養、溺愛,孩子在達到自己的目的過程當中,常常以暴怒發作來發泄自己的情緒,并且以這樣的一種形式來要挾他的父母。久而久之長期的在這種家庭教育不當的環境中,形成了一種行為模式,會繼續惡化為兒童暴怒發作的一種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