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行障礙包括攻擊他人或者是破壞他人財產,偷盜等嚴重違反規則這些行為,這些癥狀,遠遠比對立違抗障礙的這種癥狀要嚴重。如果同時符合品行障礙和對立違抗障礙的診斷標準,我們優先診斷品行障礙而不是對立違抗障礙。
對于對立違抗障礙和品行障礙之間的關系有爭議,一種觀點認為對立違抗障礙和品行障礙,應該考慮為嚴重程度不同的同一個障礙。對立違抗障礙常常可以發展為品行障礙,診斷對立違抗障礙就意味著疾病的癥狀比品行障礙少。嚴重程度比品行障礙輕。
另一種觀點支持的就是它是兩個獨立的診斷,至今也沒有相關的一些證明。有一些研究發現這個兩者之間有時候有明顯的一些不同。對立違抗障礙兒童案傾向于一個隱蔽的方法,是被動的方式表達他們對權力的挑戰和敵對的心情。而品行障礙是以攻擊性和反社會性行為作為表現,對立違抗障礙的兒童對別人的權利妨礙程度輕,預后也比品行障礙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