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年齡的兒童偷竊的動機不完全相同,幼兒園兒童處于好奇的狀態常常把自己喜歡的玩具帶回家,反而逐漸養成了為了滿足自己的愿望,拿別人東西的這樣一種習慣。
偷竊是自我意識和自我控制能力發育還沒有成熟的緣故,往往開始的學齡期這個時候偷竊可能是占有欲望的支配下發生的,也可能是受到挫折后的一種發泄或者是報復行為。
最初是拿家里當中的一些錢物,或者是把家中的一些東西,拿到外面去,父母詢問的時候害怕受到處罰之后否認說謊,有的時候也能承認表示以后會改。但是過了以后很快就會重犯,逐漸發展成為將別人的東西占為己有,有意的去偷別人的學習用具或者是錢物,明知故犯。
少年及以后的主要表現為外出行竊可以是一個單獨性的,也可以是團伙而走向犯罪的道路,有一些患兒經常通過來行竊來尋求刺激或者是以偷竊行樂,把偷來的東西當成是戰利品保存下來或者是用偷來的錢請客招待同學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