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需要明確在嬰幼兒或者兒童生長發育過程當中,基本上每個孩子都有過發燒的經歷,而且有的孩子有可能會經常出現發燒的表現或者反復出現發燒,發燒不太容易退燒等情況,一般情況下不論什么原因導致的出現發燒處理原則都是差不多的,都需要及時的進行退燒處理。
如果體溫比較高超過38.5度,就需要應用退燒藥治療,可以口服退燒藥物,也可以應用退燒栓塞進肛門,也可以起退燒的作用。一般情況下退燒藥的主要成分就是布洛芬或者對乙酰氨基酚等,退燒栓和口服的退燒藥都是可以退燒的,一次使用一種就可以,不需要重復使用。
如果用了退熱栓之后兩個小時以上仍然沒有退燒的表現,需要考慮吃退燒藥,可以服用退燒藥,一般情況下這兩種退燒藥間隔的時間至少需要兩個小時以上,具體還得根據孩子體溫的高低來判斷是否需要再次口服退燒藥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