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高癥是否能堅持到足月需要根據妊高癥發生的時間而定。任高癥發生在孕34周,要根據血壓控制情況來決定是否能堅持到足月,如果出現子癇前期,子癇或者胎盤早剝,危及孕婦的生命安全需要隨時的終止妊娠。
一般是把孕婦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其次考慮胎兒的安全。妊娠期高血壓病情未達中度子癇前期,孕婦可期待至孕37周以后。
重度子癇前期的孕婦妊娠不足26周孕婦經治療后病情危重,建議終止妊娠。
孕26周至不滿28周的病人根據母胎情況及當地母兒診治能力決定是否可以進行期待治療。
孕婦的28到34周病情不穩定,經積極治療病情仍然加重應終止妊娠,如果病情穩定可以考慮期待治療并建議轉至具備有早產兒救治能力的醫療機構,若大于34周的孕婦可以考慮終止妊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