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冠心病的藥物治療,如果確定為冠心病,應該進行系統的治療。包括:抗血小板治療,他汀類藥調脂藥物,β受體阻滯劑,降低心肌耗氧,硝酸酯類藥物擴張血管,緩解心肌缺血發作,以及曲美他嗪等營養心肌的藥物治療。
如果患者伴有房顫,則首先應該進行血栓評分和出血評分,根據情況決定是否服用抗凝藥物,如果患者同意服用,則要向患者交代,可以口服華法林治療。
在口服華法林的前三天要與低分子肝素重疊治療,以避免華法林引起的血凝亢進。如果患者不能按時復查血凝,則建議服用其他類新型抗凝藥物,如:達比加群酯等,要將出血的風險向患者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