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認為,類風濕關節炎的發病是具有遺傳傾向的個體,通過接觸到特定的環境危險因素后產生的。這些遺傳因素和環境危險因素相互作用,導致內在的免疫系統的紊亂,從而在大部分病例中產生了自身抗體,進而產生了前炎癥因子,最終導致了一系列的炎癥性關節炎改變。
類風濕關節炎遺傳因素表現在大多數人中,類風濕關節炎的易感性與DR4相關,而且DR4與疾病的嚴重性和預后不良有關。環境危險因素,包括感染因素,如EB病毒,細小病毒b19及結核桿菌的感染。
內分泌因素,包括雌激素有促進類風濕關節炎的發生,孕激素有減緩類風濕關節炎的發生;其他的因素,包括寒冷潮濕,疲勞,外傷,吸煙及精神刺激等,均可能與類風濕關節炎的發生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