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認為,類風濕關節炎的發病是具有遺傳傾向的個體,通過接觸到特定的環境危險因素后產生的,這些遺傳因素和環境危險因素,相互作用導致內在的免疫系統紊亂,從而在大部分病例中,產生了自身抗體,進而產生了前炎癥因子,最終導致了一系列的炎癥性關節炎改變。
類風濕關節炎的遺傳因素表現在,大多數人種類風濕關節炎的易感性,都與DR4有關,而且DR4與疾病的嚴重性及預后不良有關。
環境危險因素包括感染因素,如Eb病毒感染,細小病毒b19及結核分支桿菌的感染。
內分泌因素包括雌激素有促進類風濕關節炎的發生,而孕激素有減緩類風濕關節炎的發生。
其他的因素如寒冷,潮濕,疲勞,外傷,吸煙及精神刺激等,均可能與類風濕關節炎的發生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