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上采用1984年修訂的紐約標準:
(一)臨床標準:①下腰痛持續至少3個月,活動后可緩解;②腰椎在垂直和水平方向活動受限;③胸廓活動度較同年齡、性別的正常人減少。
(二)骶髂關節X線改變分期0級:正常骶髂關節;I級:可疑或極輕微的骶髂關節炎;Ⅱ級:輕度骶髂關節炎(關節邊緣模糊,近關節區域硬化,關節間隙輕度變窄);Ⅲ級:中度骶髂關節炎(關節邊緣
明顯模糊,近關節區域硬化,關節間隙明顯變窄,骨質破壞明顯);Ⅳ級:骶髂關節融合或完全強直,伴或不伴硬化。如患者影像學符合骶髂關節炎(單側Ⅲ~Ⅳ級或雙側Ⅱ~Ⅳ級)并滿足至少1條以上臨床標準者可診斷AS。
2009年國際脊柱關節病(SpA)評價工作組(ASAS)發表了炎性背痛(IBP)標準和新的中軸SpA標準。
IBP的5項標準是:①發病年齡<40歲;②隱匿起病;③運動后改善;④休息后不能改善;⑤夜間痛(起床后改善)。如患者滿足其中4項,則可判斷其存在IBP(敏感性77.0%,特異性91.7%)。
AS的標準分為:
(一)有影像學結果時如患者影像學提示骶髂關節炎并有≥1個SpA臨床特征者可診為AS。
(二)無影像學結果時如患者HLAB陽性并有≥2個其他SpA臨床特征者亦可診為AS。該標準中“影像學提示骶髂關節炎”是指:①骶髂關節MR提示活動性(急性)炎癥(明確的骨髓水腫或骨炎),高度提示存在與SpA相關的骶髂關節炎;或②X線提示骶髂關節炎(同1984年修訂的紐約標準)。
“SpA臨床特征”是指:①IBP;②關節炎;③肌腱端炎(足跟);④葡萄膜炎;⑤指(趾)炎;⑥銀屑病;⑦克羅恩病/潰瘍性結腸炎;⑧對NSAIDs治療反應好(用藥后24~48小時疼痛完全消失或明顯改善);⑨有SpA家族史(指一代或二代親屬患有AS、銀屑病、急性葡萄膜炎、反應性關節炎、炎性腸病中的任一種疾病);⑩HLAB陽性;①CRP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