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胎兒死亡四周尚未排出者,應行凝血功能檢查,如果纖維蛋白原在1.5克每升時,可用肝素治療,劑量為每次每公斤體重0.5毫克,每6小時給藥一次。
用藥期間以試管凝血時間監測,一般用藥24到48小時后,可以使纖維蛋白原和血小板恢復到有效的止血水平。然后再引產,并備新鮮血,注意預防產后出血和感染,孕期應該記好胎動,低糖低鹽飲食,定期做產檢,如果隨時有胎動減少或者是胎動消失的癥狀,應該及時去醫院做檢查。
如果胎兒死亡四周尚未排出者,應行凝血功能檢查,如果纖維蛋白原在1.5克每升時,可用肝素治療,劑量為每次每公斤體重0.5毫克,每6小時給藥一次。
用藥期間以試管凝血時間監測,一般用藥24到48小時后,可以使纖維蛋白原和血小板恢復到有效的止血水平。然后再引產,并備新鮮血,注意預防產后出血和感染,孕期應該記好胎動,低糖低鹽飲食,定期做產檢,如果隨時有胎動減少或者是胎動消失的癥狀,應該及時去醫院做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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