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素是治療腎病綜合征的常用藥物,而中老年腎病綜合征并不能都使用激素治療,這是由于中老年腎病綜合征大部分是繼發的,如糖尿病腎病、多發性骨髓瘤或實體腫瘤導致的腎病以及腎淀粉樣變性等,這些繼發性腎病綜合征用激素治療不但無效,還會使病情加重。
在中老年原發性的腎病綜合征病人中,當不存在激素治療的絕對禁忌癥均可使用激素治療,但有相對禁忌癥時應盡量避免激素治療,或在控制這些病情基礎上慎用激素,使其不良反應盡可能減輕。
在使用激素治療的時候應正規用藥,做到起始足量,緩慢減藥,長期維持,開始用量就要足,一般是每千克體重一毫克,口服八周,必要時可用到十二周,用足量后要慢慢減量,不能突然停藥,如果在減量過程中病情反復,尿蛋白增多激素就要相應加量,當減到每天小于十五毫克時維持劑量要長,同時激素的不良反應也是不能忽視的,最明顯的是滿月臉,體重增加,血壓升高,血糖升高,失眠,骨質疏松,容易感染等,也有少數人會出現精神異常,要及時調整用藥,必要時停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