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根據患者體重和失水程度估計,以失水量開始時輸液速度較快,在一至2小時內輸入生理鹽水一千至兩千毫升,前4小時輸入所計算失水量三分之一的液體,以便盡快補充血容量改善周圍循環和腎功能,如治療前也有低血壓或休克,快速輸液不能有效升高血壓,應輸入膠體溶液并采用其他抗休克措施,以后根據血壓心率每小時尿量,末梢循環情況及有無發熱,腹瀉等決定輸液量和速度。
老年患者及有心腎疾病患者,必要時監測中心靜脈壓,一般每四至6小時輸液一千毫升,24小時輸液量應包括已失水量和部分繼續失水量,一般為四千至六千毫升,嚴重失水者可達六千至八千毫升,開始治療時不能給予葡萄糖液,當血糖下降至13.9毫摩爾每升時,改用5%葡萄糖液并按每二至四克葡萄糖加入一個單位短效胰島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