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患者病史,體格檢查和實驗室檢查結果,可確診高血壓。
診斷內容應包括:確定血壓水平及高血壓分級,有無合并其他心血管疾病的危險因素,判斷高血壓的原因,明確有無繼發性高血壓,評估心,腦,腎等靶器官情況,判斷患者出現心血管事件的危險程度。
目前國內高血壓的診斷,采用2005年中國高血壓指南建議標準,當收縮壓大于等于140毫米汞柱,舒張壓大于等于90毫米汞柱,為高血壓。
收縮壓在140到159毫米汞柱,舒張壓在90到99毫米汞柱,稱為一級高血壓。
當收縮壓在160到179毫米汞柱,舒張壓在100到109毫米汞柱,成為二級高血壓。
當收縮壓大于等于180毫米汞柱,舒張壓大于等于110毫米汞柱稱為三級高血壓。
當收縮壓大于等于140毫米汞柱,而舒張壓小于90毫米汞柱,稱為單純收縮期高血壓。
如患者的收縮壓與舒張壓分屬不同的級別時,則以較高的分級標準為準,另外高血壓患者也需進行心血管危險分層標準。
當高血壓評為一級,二級,三級時,無其他危險因素,一級者稱為低危,二級者為中危,三級為高危。當有一到兩個危險因素,高血壓一級者為中危,二級也在中危組,三級就到很高危組。有三個危險因素或糖尿病靶器官功能損害時,一級高血壓為高危組,二級高血壓為高危組,三級高血壓為很高危組。
如果有并發癥的出現,那么一二三級均為很高危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