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個概念認識上和操作上的差異導致抑郁癥誤診大多集中表現(xiàn)的疾病癥狀學一個錯誤判斷和評估上,在診斷抑郁癥地時候過分強調所謂三低癥狀的典型性,三低是情緒低落、思維遲緩、行為抑制,對于那些抑郁心境表現(xiàn)不夠充分,或者是所謂地三缺一、三缺二的一些非典型病例往往犯輕率排除抑郁癥地錯誤的診斷。
在接觸病人地時候,只注意癥狀的一些外部表現(xiàn),忽略了患者的內心體驗,往往造成了對于癥狀的錯誤判斷,那么就可能將抑郁癥嚴重抑制所致的面無表情判斷成精神分裂癥的情感淡漠,同樣,抑郁癥患者地思維及言語抑制也可被認為是精神分裂癥的思維貧乏,這些均為導致誤診增添了一些錯誤的依據。
導致抑郁癥誤診最為多見的,最有爭議的因素是在躁郁癥的發(fā)作過程中是否可伴有一慣性的情緒障礙,同生共滅的精神病性癥狀,也就所謂地精神分裂樣癥狀,盡管這個爭論地結果是肯定的,而且在我們的精神病地診斷指南也明確規(guī)定了,無論是躁狂和抑郁的發(fā)作,嚴重的時候可能出現(xiàn)與心境不協(xié)調的幻覺,妄想等與心境不協(xié)調的一些癥狀。
但是,很多醫(yī)生一發(fā)現(xiàn)有精神病性的癥狀毫不猶豫的向精神分裂癥這個診斷靠齊,甚至同時伴有抑郁癥狀,那么明顯的自殺觀念和自殺行為以及既往的一些抑郁發(fā)作史的這些事實于不顧,輕率的拋棄了抑郁癥的可能性,或者在診斷上猶豫不決,忽略了一些惡性度相當高,隨時可能產生嚴重后果的一些自殺觀念,以致造成一些誤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