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出現高血壓危象,患者需要立即休息,并服用降壓藥物等待120急救車的到來,迅速的去醫院就診,治療原則就是在加強監護的條件下,立即接受靜脈降壓藥的應用,盡快將血壓降到一個安全合理的范圍,同時要避免降壓過快,避免導致重要臟器供血不足,要保護心腦腎等重要臟器,避免發生嚴重損害。
病情穩定后,逐漸的過渡到常規的口服降壓藥物,用藥原則就是力爭短時間內將控制在安全范圍,一般情況下三十到六十分鐘內,盡量的將收縮壓控制在160毫米汞柱左右,舒張壓控制在100毫米汞柱左右,然后二到六個小時,盡量的將血壓進一步的下降,但是不能降的太低。
在一到兩天的時間內,將血壓控制了正常而且平穩,另外要注意選藥的時候,一般情況下靜脈用藥,主要就是選擇硝普鈉,烏拉地爾,拉貝若爾這樣的藥物,逐漸地過渡到口服降壓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