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經癥,我們可以從以下幾個共同特征來進行理解:
一、它的主要表現是焦慮、抑郁、恐懼、強迫、疑病癥狀或神經衰弱癥狀,這些癥狀可以單獨存在,抑郁除外,但大多是混合存在,尤其是焦慮癥狀。
二、沒有任何可以證實的器質性基礎。
三、患病前多有一定的素質和人格基礎,起病可能與精神刺激和心理社會因素有關。
四、病人的癥狀和現實處境不相稱,感到一種無能為力的痛苦,但一般的社會適應能力良好。
五、不存在精神病性癥狀。
六、對于自己的病有相當的自制力,常常有較強的求知欲望。
七、病程遷延,需要至少持續三個月才能夠下診斷,驚恐發作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