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發性高血壓治療的主要目的是最大程度的降低心血管并發癥的發生與死亡的總體危險,基本原則包括高血壓是一種以動脈血壓持續升高為特征性的進行性的心血管綜合癥,常伴有其他危險因素靶器官損害和臨床疾病需要進行綜合干預。
抗高血壓治療包括非藥物以及藥物兩種方法,大多數都需要長期甚至終身堅持治療定期測量血壓規范治療改善依從性,盡可能的實現降壓達標,堅持長期平穩的有效控制血壓降壓的目標,在患者能夠耐受的情況下逐步降壓達標。
一般情況下,都應該將收縮壓控制在140毫米汞柱,舒張壓控制在90毫米汞柱以下,65歲及以上的老年人收縮壓控制在150毫米汞柱以下,如果能夠耐受還可以進一步降低,伴有腎臟疾病、糖尿病或者病情穩定的冠心病患者應該將收縮壓控制在130毫米汞柱以下,舒張壓控制在80毫米汞柱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