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醫學上認為,懷孕五十天之內藥物對胎兒的影響的是全或無的一個現象,也就是說如果藥物對胚胎有影響,就會自然淘汰流產,如果說這個胚胎保留下來而且正常發育,一般的就是沒有什么問題的,如果說在懷孕超過五十天,再服用避孕藥有可能就會對胎兒發育,造成一些異常,比如說可能會使胎兒發生畸形,也有可能會流產。
雖然這種情況存在,但是并不是一定要發生,因為目前的沒有辦法預測,是一定會發生異常或者一定不會發生異常,在懷孕初期吃完避孕藥,這個沒有辦法補救,如果要不要這個孩子,自己最好要權衡利弊,如果想要孩子建議多做幾次產前檢查,密切觀察胎兒發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