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壓患者的主要治療目標是,最大程度的降低心血管并發癥發生與死亡的總體危險,需要治療所有可逆性心血管危險因素,亞臨床靶器官損害以及各種并存的臨床疾病。一般高血壓患者,應將血壓降至140/90毫米汞柱以下,65歲及以上的老年人的收縮壓,應控制在150毫米汞柱以下,如能耐受還可以進一步降低。
伴有腎臟疾病、糖尿病或病情穩定的冠心病或腦血管病的高血壓患者,治療更宜個體化。一般可以將血壓降至130/80毫米汞柱以下。舒張壓低于60毫米汞柱的冠心病患者,應在密切監測血壓的情況下,逐漸實現降壓達標。
高血壓患者的主要治療目標是,最大程度的降低心血管并發癥發生與死亡的總體危險,需要治療所有可逆性心血管危險因素,亞臨床靶器官損害以及各種并存的臨床疾病。一般高血壓患者,應將血壓降至140/90毫米汞柱以下,65歲及以上的老年人的收縮壓,應控制在150毫米汞柱以下,如能耐受還可以進一步降低。
伴有腎臟疾病、糖尿病或病情穩定的冠心病或腦血管病的高血壓患者,治療更宜個體化。一般可以將血壓降至130/80毫米汞柱以下。舒張壓低于60毫米汞柱的冠心病患者,應在密切監測血壓的情況下,逐漸實現降壓達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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