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區一,嗎啡用法不當,嗎啡針劑只能皮下注射,不可靜脈或肌肉注射,因為后兩種方法可形成對嗎啡的快速耐受,很快出現耐藥性,嗎啡的劑型不同,用藥后起效的時間就不同,針劑最快一般十至三十分鐘起效。
誤區二,寧可忍受疼痛而不愿使用嗎啡,害怕藥物上癮,長使電腦非醫療性用藥成為藥物濫用,藥物濫用后可形成耐受性和依賴性,惡性腫瘤患者是為了治療疼痛,在醫生的指導下用藥,不屬于藥物濫用后的成癮。只要用藥合理,一般像嗎啡等阿片類藥物耐受的速度可降至最低。
誤區三,哌替啶廣泛用于治療晚期癌癥的患者的疼痛,許多醫生習慣于用哌替啶止痛,這種做法事與愿違,適得其反。
誤區四,藥物使用后仍有疼痛立即換藥,初次用藥必須掌握好劑量和用藥時間,嗎啡形成耐受后必須加大劑量才會達到初次用藥的效果,不可輕易認為藥物無效。同時必須嚴格按照醫生處方上的時間用藥,才能夠保證血藥濃度達到有效濃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