腎炎在臨床上一般分為三類。
(1)有蛋白尿,沒有高血壓:這類孕婦并發癥較少,胎兒的預后較好。
(2)有蛋白尿及高血壓癥狀:這類孕婦在妊娠過程中發生高血壓者占70%,腎病癥狀嚴重,出現也早,一般孕28周前出現。新生兒圍生期死亡率較高,孕婦在孕期及產后可能因為腎病而死亡。
(3)有蛋白尿,高血壓及氮質血癥:這類孕婦腎功能不全的臨床表現已經比較明顯,預后極為不利,一般在28周前胎死宮內或早產,產婦也極度危險,可能在產后不久因慢性腎功能衰竭而死亡。
不論哪種類型的腎炎,妊娠都會加重腎臟負擔,促使原有病情加重,其他并發癥的發生率增多,甚至發展為慢性腎功能衰竭,但也應區別對待。對僅有蛋白尿者可繼續妊娠,妊娠高血壓綜合征的發病率稍有增加,但一般較輕,產婦及胎兒預后較好。
對于伴有高血壓者并發癥多,妊娠綜合征發病率高,懷孕后宜早期做人工流產。如渴望生育,在孕后血壓不超過150/100毫米汞柱的情況下,可在醫生的觀察下繼續妊娠。而有氮質血癥的孕婦,說明其腎功能已不全,應及時終止妊娠以免孕婦出現生命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