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風濕關節炎治療中根據藥物的性能將藥物分為五大類,改善病情抗風濕藥、糖皮質激素,植物藥、生物制劑,非甾體抗炎藥。
非甾體抗炎藥具有抗炎鎮痛的作用,是改善關節炎癥狀的常用藥,但不能控制病情,應于改善病情抗風濕藥同服,改善病情抗風濕藥叫非甾體抗炎藥,發揮較慢。
臨床癥狀的明顯改善,大約需一到六個月有改善和延緩病情進展的作用,類風濕關節炎一經確認,都應早期使用改善病情抗風濕病,藥物的選擇和應用要根據患者病情活動性、嚴重性鑒定,是病情單用也可采用兩種及以上藥物聯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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