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病因治療,在病原菌未明確之前,可根據原發病灶,臨床表現,推測最可能的致病菌,選用有強力的、抗菌譜廣的殺菌劑進行治療。在分離的致病菌后,宜按照藥敏試驗結果選擇用藥,劑量宜較大,首次給沖擊量應靜脈滴注或靜脈推注,為更好地控制感染宜聯合用藥,但一般兩聯已經足夠。為減輕毒血癥,在有效抗菌藥物治療下,可考慮短期應用腎上腺皮質激素。
第二,抗休克治療。
1、補充血容量,有效循環血量不足是感染性休克的突出矛盾。
2、糾正酸中毒,根本措施在于改善組織的低灌注狀態。
3、血管活性藥物的應用,在調整血管舒縮功能,疏通微循環瘀滯,以利休克的逆轉。
4、維護重要臟器的功能,強心藥物的應用,維持呼吸功能,防止急性呼吸窘迫綜合征。
5、腎功能的維護,腦水腫的防治,DICE的治療,腎上腺皮質激素和β內啡汰拮抗劑的應用,還可給予其它輔助性的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