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療目的:切除腫瘤,防止復發,盡可能的保留肢體功能。
對于腫瘤較小的,主要是指瘤體截面積小于百分五十相對應截骨面積的可行刮除,滅活和骨水泥填充術。
對于腫瘤較大的,流體截面積大于50%相對應的骨截面積,這樣,復發性骨巨細胞瘤合并病理骨折的,腫瘤破壞骨關節無法保留時,可行腫瘤邊緣切除,一股關節內移植固定術和腫瘤人工關節置換術,對于化療沒有明顯效果,放療有肉瘤變的報道一般慎用。
藥物治療:目前療效尚待證實。
治療目的:切除腫瘤,防止復發,盡可能的保留肢體功能。
對于腫瘤較小的,主要是指瘤體截面積小于百分五十相對應截骨面積的可行刮除,滅活和骨水泥填充術。
對于腫瘤較大的,流體截面積大于50%相對應的骨截面積,這樣,復發性骨巨細胞瘤合并病理骨折的,腫瘤破壞骨關節無法保留時,可行腫瘤邊緣切除,一股關節內移植固定術和腫瘤人工關節置換術,對于化療沒有明顯效果,放療有肉瘤變的報道一般慎用。
藥物治療:目前療效尚待證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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