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病史,卡介苗接種史、結核接觸史、急性傳染病史、糖皮質激素及免疫抑制劑治療史。
第二臨床表現及體征,發熱咳嗽等持續兩周以上,抗感染治療沒有效果,不明原因的痰血、咯血、胸痛、緩慢發展的淺表淋巴結腫大、慢性膿腫潰破長期不愈、泡性角膜結膜炎或者是皮膚結節性紅斑、頭痛有腦炎腦膜炎的表現及體征、腹痛有腹部壓痛揉面感或者是腹腔積液。
第三影像學檢查,胸部有各型結核病的征象,頭顱有腦炎腦膜炎的改變,腹腔有積液,密度不均勻的包塊樣病灶存在。
第四結核菌素實驗陽性或由陰性轉為陽性。
第五痰液、胃液、支氣管肺泡灌洗液以及漿膜腔積液來自病灶的分泌物、壞死物等結核分枝桿菌涂片或者是培養陽性。
第六抗結核治療有效。
第七漿膜腔積液或者是腦脊液符合結核性改變。
第八病變組織病理檢查符合結核特征。
第九除外其他原因引起的疾病,具有第一和第二項以及第三、四、六、七中的任何兩項,屬于臨床診斷病例,具有第一和第二項以及第五或者第八項者屬于確診病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