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缺血壞死期首選的治療方法如下:
患兒發病早期或者八歲前主要是對癥治療,對于開始發病或者八歲前就出現了髖關節外展受限和股骨頭側方移位的患兒,采取非手術或者手術包容治療。對于八歲后發病的患兒如果處于初期階段,并且50%的股骨頭受累考慮手術治療。
在破裂期首選的治療方法是,8歲后發病,外側柱分型為a型的進行對癥治療,8歲后發病外側柱分型為b型或者B與C型的手術治療,8歲后發病外側柱分型為c型的,進行非手術包容治療。
非手術治療的選擇,長時間不負重,皮特里管型,髖綁架支撐。手術的選擇是股骨內翻截骨術,骨盆截骨術,兩者聯合截骨主要是對九歲后發病的患兒。對于后期的治療方法,包括采用股骨外翻截骨術,適用于已經形成的扁平髖和髖內翻,肢體縮短步態,也適于可能導致大轉子上移,股軟骨受撞擊和盂唇發育不良的髖關節脫位術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