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產科超聲檢查可以分為三類:
第一,常規產前超聲檢查包括早期妊娠和中晚期妊娠的一般超聲檢查。
第二,統產前超聲檢查包括孕十一到十四孕周及十八到24孕周進行的胎兒系統超聲檢查。
第三,針對性的檢查,意思是要明確指出產科超聲檢查不能發現所有的胎兒畸形,十八到24周超聲應當檢查出的致命的胎兒的畸形,無腦兒,嚴重的腦膨出,嚴重的開放性脊柱裂,嚴重的腹壁缺損及內臟外翻致命性的軟骨發育不良。
一般的產科系統超聲檢查注意事項及注意孕周要在十八到24周之間,小于孕周有可能胎兒腹部臟器顯示不清,大于24孕周有可能由于胎兒太大,一些臟器或者是細微的一些組織會顯示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