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狀腺功能減退癥在治療過程中服藥方法是什么
起始的劑量和達到完全替代劑量的,需要時間,要根據年齡、體重和心臟狀態確定。
50歲以下,既往無心臟病史患者,可以盡快達到完全替代劑量,50歲以上患者,服用L-T4前要常規檢查心臟狀態。一般從25-50ug/d.,每1-2周增加25ug,直到達到治療目標。
缺血性心臟病者,起始劑量宜小,調整劑量宜慢,防止誘發和加重心臟病。
理想的L-T4服藥方法是在飯前服用,與其他藥物的服用時間,間隔應當在4小時以上。
補充甲狀腺激素,重新建立下丘腦-垂體-甲狀腺軸的平衡,一般需要4-6周。
所以治療初期,每4-6周應測定激素指標。然后根據檢查結果調整L-T4劑量,直到達到治療目標。
治療達標后,需要每6-12個月復查一次激素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