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風濕性關節炎目前尚無特異療法,治療的目的是保持關節活動和協調功能,在不同的病期采用不同的療法,沒有一成不變的方案。
治療原則是:
①抗炎止痛,減輕癥狀。
②控制和減輕病情活動,防止或減少骨關節破壞。
③最大限度保持關節功能。
④盡量維持病人正常生活和勞動能力。
(一)一般治療:在急性期由于關節明顯腫痛,必需臥床休息。癥狀基本控制后才能逐漸適度活動。但在急性期后,為了防止關節僵硬和肌肉萎縮,應逐漸增加活動鍛煉,包括主動和被動活動,并與理療相結合。飲食應含豐富的蛋白質及維生素,增加營養。
(二)西藥治療:包括兩類藥,一類為非特異性的對癥治療,另一類為改變病情的抗風濕藥。
消炎鎮痛類藥物:這類藥物主要是通過抑制前列腺素,起到解除急性期疼痛和炎癥。小劑量只有止痛作用,大劑量則有抗炎作用。必需指出,這類藥圍量目前國內的教科書上甚至藥典上所規定的劑量都偏小,起不到抗炎作用,近年來國內大多數風濕病專家都主張采用大劑量,個體化。非甾體消炎鎮痛藥種類很多,實際上大同小異,可根據自己的經驗選用。消炎鎮痛藥長期使用并不能改變病情進展,徒然增加副作用,因此不應長期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