嬰兒腸絞痛是再發性腹痛的癥狀診斷,一般都是指發作性腹痛,在過去的十二個月內至少連續三個月,每個月都有一次以腹痛發作,腹痛必須嚴重到影響小兒的正常活動,在發作間歇期表現正常,多發生在八到十歲的兒童,女孩到青春期可出現第二個發病高峰期,大約三分之二可能為功能性,只有三分之一為器質性疾病,少數可能存在嚴重的疾病,以上均為嬰兒腸絞痛。
表現癥狀都是突然發作的陣發性腹痛,每次發作的持續時間不長,從數分鐘到數十分鐘,時痛時而停止。每次發作或者是間隔的天數多不一樣,嬰兒的表現多是哭鬧不安,翻滾出汗甚至面色蒼白,手足發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