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抗菌治療,抗菌藥物的選擇要根據細菌學和藥敏檢查的結果來確定,如果在患者尚未獲得細菌學和藥敏結果的情況下,也要爭取時間,先憑臨床經驗選擇用藥,待結果回報以后,再結合臨床表現以及治療前后的反應給予調整,對病情危重的患者要選用兩種抗生素聯合應用,抗生素要及時足量,療程也要足夠長,一般在三周以上。
除了抗菌藥物的選擇,患者在治療期間也要注意補充各種維生素能量合劑,給能量加強營養支持器官的功能,及時糾正水電解質紊亂,保持酸堿平衡,維持內環境穩定,有休克、中毒性心肌炎等嚴重毒血癥表現的時候,可以給予升壓藥強心劑或者短療程的腎上腺皮質激素治療,對于高熱、劇烈頭痛、煩躁不安可以退熱劑和鎮靜劑,注意防止繼發性的口腔炎、肺炎,泌尿系統感染以及褥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