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過敏反應也稱藥物變態反應。是因用藥,包括口服、注射和局部外用藥等引起的過敏反應。在所有皮膚和黏膜的藥物反應中,以藥疹或者是藥物性皮炎作為突出,常表現為皮膚潮紅、發癢、心悸、皮疹、呼吸困難,嚴重者出現休克或者死亡。
藥物性過敏的臨床表現多種多樣,可以屬于任何類型的變態反應。而在不少情況下是多型變態反應的中和,可以出現以下并發癥:
一、藥物熱。藥物熱由藥物過敏所致的發熱的統稱,常常是藥物過敏的最早表現。藥物熱與一般感染發熱不同,如果是首次用藥,發熱可經4天左右致敏期后發生。如果是再次用藥,則由于人體已經被致敏,可迅速發熱。藥物熱一般是持續的高熱常達39~40℃以上。
二、藥物疹。藥物過敏常可發生皮疹,稱為藥物疹。一般緊跟藥物熱發生,但也可先于藥物熱發生。皮疹可有多種形態,如麻疹樣、猩紅熱樣、濕疹樣、蕁麻疹樣、紫癜樣、皰疹樣。
三、血清病樣反應。血清病是首次應用血清制劑,經10天左右發生的一種過敏反應。臨床表現為發熱、淋巴結腫大、關節腫痛、肝脾腫大等。
四、其他系統損害。嚴重的藥物過敏反應可引起全身系統的損害,如過敏性休克、白細胞減少、溶血性貧血,呼吸系統癥狀如:哮喘、肺炎、肺泡炎、鼻炎等;消化系統癥狀如:惡心、嘔吐、腹痛、腹瀉、肝腎功能損害等;神經系統損害如:偏頭痛,癲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