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小板減少性紫癜的治療,隨其病因和嚴重程度而多變,需迅速鑒別病因,若有可能應給予糾正。
若肝素有關的血小板減少癥,停用肝素,由于血小板反復輸入,會產生同種血小板抗體,造成療效的降低,因而要間歇性使用,以預防上述抗體產生。若血小板減少,是由于血小板消耗,則血小板輸注應保留于治療致命性和中樞性神經出現。若由于骨髓衰竭,引起的血小板減少,則血小板外輸注,保留于治療急性出血和嚴重性血小板減少,50%至60%的病人得到緩解。
對于用類固醇和脾大切除治療,難以奏效的病人,使用其他藥物的療效尚未證實。由于慢性病長,同時慢性患者死亡率低,而對治療方法的利弊仍需慎重,應用合成的雄激素或使用長春新堿,環磷酰胺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