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多也就是羊水過多,取決于胎兒有無合并的結構異常以及遺傳性的疾病,孕周的大小以及孕婦自覺癥狀的嚴重來給予相應的處理。
第一,羊水過多合并胎兒結構的異常,如果為嚴重的胎兒結構異常應該及時的終止妊娠,對于非嚴重的胎兒結構異常應評估胎兒情況以及預后以及當前新生兒外科救治的技術,并且與孕婦及其家屬充分溝通以后再做決定處理。合并腦膜血型不合的溶血的胎兒,應該在有條件的胎兒醫學中心進行宮內輸血治療。
第二,羊水過多合并正常的胎兒,應該尋找病因治療原發病,前列腺素合成酶抑制劑,比如吲哚美辛有抗利尿的作用,可以抑制胎兒排尿能夠使羊水量減少,但是用藥期間每周一次要做超聲檢查監測羊水量,由于吲哚美辛可以使胎兒動脈導管閉合,不適合長期的應用;妊娠大于32周者也不宜使用;自覺癥狀嚴重的比較輕的應以以休息,取側臥位狀,以改善子宮胎盤的循環,需要時給予鎮定劑,每周復查彩超,以便了解羊水的指數以及胎兒的生長的情況。
自覺癥狀嚴重者,可以羊膜腔穿刺,放出適量的羊水,緩解壓迫的癥狀,必要時利用放出的羊水,了解胎肺成熟度,放羊水時應該密切得觀察孕婦的血壓、心率、呼吸的變化,監測胎心,酌情給予鎮靜劑和抑制收縮的藥物預防早產,有必要時可以三到四周以后,再次放出羊水以降低宮腔內的壓力;羊水量反復增長,自覺癥狀嚴重者,妊娠大于等于34周,胎肺已經成熟可終止妊娠,如果胎肺沒有成熟,可給予地塞米松促胎肺成熟以后再考慮終止妊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