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蓋氏骨折,所謂的不嚴重,還是對于一些復位比較容易的蓋氏骨折。
所謂的蓋氏骨折,就是由于前臂受到外力以后,引起的橈骨下三分之一骨折,并合并有下尺橈關節脫位的情況,即有骨折又有脫位的情況,還是需要積極的治療,否則就會影響以后的正常功能的。
對于蓋氏骨折的病人,積極治療的辦法首先需要進行手法復位,如果復位成功,就可以選用夾板外固定,注意遠端的血運和感覺,注意抬高患肢,應用活血化瘀和促進血液循環,以及促進骨折愈合的藥物治療就可以。
但是對于蓋氏骨折手法復位失敗的病人,為了避免后遺癥的發生,還是需要積極進行切開復位內固定手術治療,一般手術效果還是比較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