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類風濕關節炎的患者中,一部分可以自行緩解,一部分進展比較快。如果不及時治療,可在一到兩年內發生骨關節侵蝕,導致關節功能喪失,造成不可逆的破壞。
但是現有的檢測手段對類風濕關節炎要明確區分病情,是良性的還是進展性的,并不十分容易。為了防止關節病變的進展,要按醫囑服用抗風濕藥物。目前主張早期聯合用藥,以克服過去單獨用一種藥的弊病,期望能更好的延緩病情進展。
一般開始聯合使用快作用藥物,也就是非甾體類抗炎藥或者糖皮質激素,和慢作用藥比如甲氨蝶呤,柳氮磺吡啶等。這樣即可以早期減輕疼痛,就可以使慢作用藥的發揮贏得一定的時間,控制病情的進展。由于慢作用藥物一到三個月才起效,六到十二個月才能達到療效高峰,所以要長期堅持用藥,不要擅自停藥或換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