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結核的化療藥物包括異煙肼、利福平、吡嗪酰氨、鏈霉素、乙胺丁醇、對氨基水楊酸等。總結抗結核化療的經驗和研究成果,貫徹患者化療基本原則,徹底治愈患者,消滅傳染源,預防復發和耐藥性的產生,一致主張肺結核必須采用標準化治療方案。
在新病例其方案分兩個階段及兩個月強化期和四到六個月的鞏固期,強化期通常聯合三到四種殺菌藥,約在兩周之內傳染性患者經治療轉為非傳染性,癥狀得以改善。鞏固期藥物減少但仍需滅菌藥,以清除殘余菌并防止以后的復發。強化期三到四種藥和鞏固期兩種藥的短程化療方案,可以降低選擇性耐藥菌產生的危險性。
對初始耐藥患者與敏感患者一樣有效,目前國內推薦的化療方案,強化期是兩個月。異煙肼加利福平加吡嗪酰氨加乙胺丁醇或者鏈霉素,鞏固期四個月,異煙肼加利福平或再聯合乙胺丁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