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未治愈、內科基礎疾病的患者,在妊娠期可能影響母親和胎兒健康,甚至威脅其生命。常見的如先天性心臟病、高血壓病、糖尿病、慢性腎功能不全、肝炎、甲狀腺功能異常、貧血、紅斑狼瘡等患者,有些應該終身避免妊娠,有些需在病情環節穩定期才可以妊娠。
治療的某些藥可能影響或者導致胎兒畸形的不良反應,需調理用藥,在停有影響藥物一段時間之后,才妊娠。
建議有基礎疾病的女性在備孕前,一定要咨詢相關的專業醫生,不可輕易中斷治療,也不可輕易用中藥取代原來的藥物。部分基礎疾病患者在中醫辨認的穩定情況下,可減量或者是減少用藥,有利于妊娠。
應在有經驗的中醫醫生的指導下用藥,有遺傳疾病、先天性心臟病、不良妊娠史等,顯然無法通過孕前用藥解決,先咨詢醫學專家明確診斷,對癥治療。
部分患者不宜妊娠,不孕患者,醫學上對女性不孕癥的意義,是夫妻同居、男方生殖能力正常、女方不孕一年以上,可能是不孕癥的表現。